統 一 發 票 處 理 要 點

  • 憑證內容具備事項:

 

項目內容

內容注意事項

1

   

高雄市私立三信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

2

   

  年  月  日

3

   

有統一編號商號正式印章及負責人印章

4

財物或營繕

品名、規格、數量、單價、總價

5

   

儘可能用標準制

6

   

單價總價需相符

7

   

詳細具體

8

   

商號加章負責

9

   

擦刮、挖補、塗改、鉛筆書寫、墨跡不勻

10

   

應翻譯中文

11

   

應折新台幣及註折合率

12

統一發票

收取二聯式(三聯式須附收執聯與扣抵聯)

13

收 銀 機

統一發票

(1)

(2) 

列印學校統一編號:  76002008

採買人於發票上簽名或蓋章,並應於每筆註明品名

14

印刷及紙

附樣張

15

電 報 費

附事由箋或電文

16

廣 告 費

附刊登廣告當日報紙

17

   

詳填旅費報告表及出差請示單並附公文影本及旅館費、飛機票檢據列報。

18

機關及民間團體之領據應具備

(1)

(2) 

負責人、主辦會計、主辦出納、經手人員簽章。

單位及團體之印信。  

 

  • 說明:

  • 事前填寫財物請購(請修)單,並於一週前提出申請,印製品檢送附件交總務處處理。

  • 請將支出單據黏貼於虛線以下,填寫金額、用途並於經辦人、驗收或證明人蓋章,購置財產、保管人蓋章並填寫驗收證明單。

  • 金額$10,000元以上 ,需經二家估價並取得估價單。

  • 金額$50,000元以上 ,需經三家估價並取得估價單。

  • 估價單合約書及有關文件附貼於後,經辦人會有關單位欄核章。

  • 單據及有關文件與黏存單尺寸不一者須摺疊整齊。